甲力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27

用于治疗以下感染: - 鼻咽感染 - 下呼吸道感染 - 皮肤软组织感染 - 急性中耳炎 - 肺炎支原体肺炎 - 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 - 军团菌感染 - 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5/8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有不适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就医并遵循专业医生建议。

适应症

用于治疗以下感染:

  • 鼻咽感染
  • 下呼吸道感染
  • 皮肤软组织感染
  • 急性中耳炎
  • 肺炎支原体肺炎
  • 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
  • 军团菌感染
  • 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禁忌

  1. 常见不良反应:
    • 口腔异味(3%)
    • 胃肠道反应(2%~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
    • 头痛(2%)
    • 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 过敏反应:
    • 轻者:药疹、荨麻疹
    • 重者: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 偶见:
    • 肝毒性
    • 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 罕见:
    • 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原因和药物关系尚不明确)

相互作用

  1. 可轻度升高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需监测后者血药浓度
  2. 对氨茶碱、茶碱的代谢略有影响,大剂量时需监测血浓度
  3. 会升高需经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药物的血清浓度(如阿司咪唑、华法林等)
  4. 与HMG-CoA还原酶抑制药合用,罕见横纹肌溶解
  5. 与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合用会升高后者血浓度,导致Q-T间期延长等心律失常
  6. 与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浓度升高,需监测
  7. 与HIV药物齐多夫定合用会干扰吸收,应错开服用时间
  8. 与利托那韦合用会明显抑制本品代谢(日剂量>1g时禁止合用)
  9. 与氟康唑合用会增加本品血浓度

注意事项

  1. 慎用于:
    • 肝功能损害者
    • 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
  2. 肾功能严重损害者需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3. 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 可能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需及时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治疗
  5. 服用方式:
    • 可空腹口服
    • 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不影响吸收)
  6. 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常见问题解答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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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

克拉霉素片(甲力)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多种细菌感染。

关键信息

1.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2. 适应症

  • 鼻咽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中耳炎。
  • 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
  • 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3. 用法用量

  • 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疗程6~14日。
  • 儿童: 6个月以上儿童按体重给药,每12小时1次,疗程5~10日。

4. 禁忌症

  • 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禁止与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哌迷清和特非那丁合用。

5. 不良反应

  • 常见口腔异味、胃肠道反应、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偶见过敏反应、肝毒性、假膜性肠炎等。

6.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 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吸收。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如有具体病情或用药疑问,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克拉霉素片(甲力)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关键信息

  1. 药物类别
    克拉霉素是一种半合成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发挥抗菌作用。
  2. 抗菌谱
    对革兰阳性菌(如链球菌、葡萄球菌)及部分革兰阴性菌(如流感嗜血杆菌)、非典型病原体(如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等均有抗菌活性。
  3. 与其他药物的关系
    与红霉素等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存在交叉耐药性,且对阿司咪唑、西沙必利等药物有明确的配伍禁忌。

参考来源

1克拉霉素片(甲力)说明书

总体概述

克拉霉素片(甲力)的用法用量需根据患者年龄、感染严重程度及肾功能情况调整,常规分为成人和儿童两种给药方案。

关键信息分层阐述

  1. 成人用量
    • 常用量:一次0.25g(1粒),每12小时1次
    • 重症感染:一次0.5g(2粒),每12小时1次
    • 疗程:一般连续服用6~14日
    • 肾功能严重损害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需调整剂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首剂0.5g后改为一次0.25g,一日2次
  2. 儿童用量(6个月以上)
    • 按体重给药: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
    • 或参照以下标准:
      • 8~11kg:62.5mg(1/4粒)
      • 12~19kg:125mg(1/2粒)
      • 20~29kg:187.5mg(3/4粒)
      • 30~40kg:250mg(1粒)
    • 疗程:通常5~10日
  3. 服药注意事项
    • 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不影响吸收
    • 血液/腹膜透析不影响血药浓度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如有具体病情或用药疑问,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