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 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 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
- 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
-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
- 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
- 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禁忌
- 发生率较多:
- 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
- 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
- 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
- 发生率极少:
- 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
- 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
- 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相互作用
- 酒精:易引起肝脏毒性反应,并加速异烟肼的代谢。
- 含铝制酸药:可延缓并减少异烟肼的吸收,应避免同时服用。
- 抗凝血药:使抗凝作用增强。
- 环丝氨酸: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
- 利福平:增加肝毒性的危险性。
- 维生素B6:异烟肼为维生素B6的拮抗剂,服用时维生素B6的需要量增加。
- 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增加异烟肼在肝内的代谢及排泄,导致血药浓度减低。
- 其他:与多种药物存在相互作用,使用时需特别注意。
注意事项
- 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 对诊断的干扰:
- 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
- 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 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
- 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 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