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脓肿等。
-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用法用量(参考)
- 静脉滴注:一日400ml(0.4g),分2次静滴。
- 重度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l(0.6g),分2次静滴。
禁忌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 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腹胀等。
- 神经系统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
- 皮肤症状:皮疹、瘙痒等。
- 肝功能异常: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高等(发生率在0.1~5%之间)。
- 其他: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相互作用
- 茶碱: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 华法林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 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可能引发抽搐。
- 口服降血糖药:可能引起血糖失调(高血糖或低血糖),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注意事项
- 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至少60分钟。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 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时间:
- 肌酐清除率50~80ml/min:正常剂量。
- 肌酐清除率20~49ml/min: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
- 肌酐清除率10~19ml/min: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 光毒性反应:喹诺酮类药物可能引起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治疗期间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立即停用本品。
- 过敏反应: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情况采取肾上腺素、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治疗措施。
- 跟腱炎或跟腱断裂:偶有报告,如发生上述症状,应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
-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