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乙红霉素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035

适用于以下感染的治疗: - 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 猩红热、蜂窝织炎 - 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 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 - 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5/9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有不适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就医并遵循专业医生建议。

适应症

适用于以下感染的治疗:

  • 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 猩红热、蜂窝织炎
  • 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 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
  • 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给药

  • 成人
    • 常规剂量:一日1.6g,分2~4次服用。
    • 军团菌病:一次0.4~1.0g,一日4次(每日总量不超过4g)。
    • 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 衣原体/溶脲脲原体感染:
      • 方案一: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
      • 方案二: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 儿童
    • 常规剂量: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
    • 严重感染:剂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 百日咳: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禁忌

  1. 肝毒性:较常见,表现为乏力、恶心、呕吐、腹痛、黄疸等,停药后可恢复。
  2. 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呕吐、腹痛等,与剂量相关。
  3. 耳毒性:大剂量(≥4g/日)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尤其肝肾功能不全者)。
  4. 过敏反应: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发生率0.5%~1%)。
  5. 其他:偶见心律失常、口腔/阴道念珠菌感染。

相互作用

  • 禁忌联用
    • 抗组胺药(阿司咪唑、特非那定)→增加心脏毒性。
    • 洛伐他汀→可能引发横纹肌溶解。
  • 慎用联用
    • 抗癫痫药(卡马西平、丙戊酸)、环孢素、华法林→血药浓度升高,毒性风险增加。
    • 黄嘌呤类(氨茶碱)→需调整剂量并监测毒性。
    • 耳毒性药物(如庆大霉素)→可能加重耳毒性。

注意事项

  • 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需持续至少10日,预防急性风湿热。
  • 严重肾功能损害者需减量。
  • 用药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
  • 交叉过敏: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者可能对其他红霉素类过敏。
  • 细菌敏感性差异大,建议进行药敏试验。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常见问题解答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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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

琥乙红霉素颗粒是一种抗生素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多种感染。

关键信息

  1. 药物成分
    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2. 适应症
    用于治疗以下感染:
    • 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 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
    • 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 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
    • 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3. 禁忌症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禁用
    • 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 孕妇禁用
  4. 注意事项
    • 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需持续10日
    • 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适当减少剂量
    • 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查肝功能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如有具体病情或用药疑问,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琥乙红霉素颗粒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药物。

关键信息

  1. 药物类别
    琥乙红霉素是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衍生物,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这类药物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发挥抗菌作用。
  2.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3. 适应症
    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急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感染等(详见药品说明书适应症部分)。

参考来源

1琥乙红霉素颗粒药品说明书

琥乙红霉素颗粒是一种用于治疗多种细菌感染的抗生素药物,其服用方法和用量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服用方法

  • 口服:琥乙红霉素颗粒应口服服用。

用量指南

  • 成人
    • 一般感染:一日1.6g,分2~4次服用。
    • 军团菌病:一次0.4~1.0g,一日4次。每日总量一般不超过4g。
    • 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 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 小儿
    • 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
    • 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 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注意事项

  • 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适当减少剂量。
  • 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查肝功能。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如有具体病情或用药疑问,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