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 伤寒和其他沙门菌属感染:为敏感菌株所致伤寒、副伤寒的选用药物
- 由沙门菌属感染的胃肠炎一般不宜应用本品,如病情严重,有合并败血症可能时仍可选用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
- 成人:一日1.5~3g,分3~4次服用
- 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用
- 新生儿:一日不超过25mg/kg,分4次服用
注意事项:
口服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空腹服用(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以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禁忌
- 造血系统毒性反应
- 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血药浓度>25mg/L时易发生)
- 与剂量无关的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潜伏期数周至数月)
- 溶血性贫血(见于G-6-PD缺乏患者)
- 灰婴综合征(新生儿大剂量使用时出现腹胀、呕吐、紫绀等)
- 出血倾向(长程治疗可能导致)
- 周围神经炎和视神经炎(长程治疗可能发生)
- 消化道反应:腹泻、恶心、呕吐
- 过敏反应:皮疹、日光性皮炎等
- 二重感染:可能引发细菌或真菌感染
相互作用
| 合用药物类别 | 相互作用结果 |
|---|---|
| 抗癫痫药(乙内酰脲类) | 代谢降低,作用/毒性增强 |
| 降血糖药 | 降糖作用增强(需调整剂量) |
| 含雌激素避孕药 | 避孕可靠性降低 |
| 维生素B6/B12 | 需要量增加/造血作用拮抗 |
| 骨髓抑制药/放射治疗 | 骨髓抑制作用增强 |
| 肝药酶诱导剂(如利福平) | 血药浓度降低 |
|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 拮抗作用(不宜联用) |
注意事项
- 避免重复疗程使用(防止不可逆骨髓抑制)
- 肝肾功能损害者需减量并监测血药浓度(峰浓度<25mg/L,谷浓度<5mg/L)
- 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血象(全血象不能预测再生障碍性贫血)
- 干扰诊断:可能导致硫酸铜法尿糖检测假阳性
- 特殊人群:
- 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禁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
- 新生儿慎用(易致灰婴综合征)
- 老年患者慎用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