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适用于:
- 胃溃疡
- 十二指肠溃疡
- 应激性溃疡
- 反流性食管炎
- 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不可咀嚼。
| 适应症 | 用法用量 | 疗程 |
|---|---|---|
| 消化性溃疡 | 一次20mg(1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 | 胃溃疡4-8周,十二指肠溃疡2-4周 |
| 反流性食管炎 | 一次20-60mg(1-3粒),一日1-2次 | 4-8周 |
| 卓-艾综合征 | 初始剂量一次60mg(3粒),一日1次;维持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日(1-6粒) | 长期治疗 |
注意事项:
- 一日总剂量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两次服用
禁忌
本品耐受性较好,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 消化系统:
- 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
- ALT、AST和胆红素轻度升高(通常短暂且不影响治疗)
- 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胃粘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
- 神经精神系统:
- 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
- 代谢/内分泌系统:
- 长期应用可导致维生素B12缺乏
- 其他:
- 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相互作用
- 避免与口服咪唑类抗真菌药(酮康唑、伊曲康唑等)联用
- 与克拉霉素联用可能增加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道不良反应
- 避免与以下药物联用:
- 地西泮(安定)
- 苯妥英
- 华法林
- 硝苯地平
- 地高辛
- 西沙必利
- 奎尼丁
- 环孢素
- 咖啡因
- 茶碱
- 与其他药物联用可能产生相互作用,详情咨询医师
注意事项
- 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
- 两个月内不得再次服用,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 出现以下情况禁用:
- 吞咽困难或疼痛
- 呕血
- 便血或黑便
- 肝功能不全或血象异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如烧心症状持续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就医
- 儿童用药需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 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 过敏体质者慎用
- 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 请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儿童使用时需成人监护
- 与其他药物联用前请咨询医师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