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H1094018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188

适用于: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应激性溃疡 - 反流性食管炎 - 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8/6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有不适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就医并遵循专业医生建议。

适应症

适用于: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
  • 应激性溃疡
  • 反流性食管炎
  • 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不可咀嚼

  • 消化性溃疡:20mg/次(1粒),1-2次/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2-4周。
  • 反流性食管炎:20-60mg/次(1-3粒),1-2次/日。疗程4-8周。
  • 卓-艾综合征:60mg/次(3粒),1次/日,后续剂量可调整为20-120mg/日(1-6粒),超过80mg/日需分两次服用。

禁忌

常见: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便秘。
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
(通常轻微且可自行缓解,与剂量无关)

注意事项

  1. 连续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需就医。
  2. 2个月内避免重复使用,症状反复应立即就诊。
  3. 禁用情况:吞咽困难/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可能提示严重疾病)。
  4. 肝功能障碍或血象异常者需遵医嘱。
  5. 烧心加重时需停药就医。
  6.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仅在必需时使用)。
  7. 过敏体质者慎用,性状改变时禁用。
  8. 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儿童用药需成人监护。
  9.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合用其他药物前咨询医师)。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