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
- 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
- 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
- 口角炎、外耳炎
- 对革兰阳性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也有效
- 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
- 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禁忌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 用于妇科疾病时:
- 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 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 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意外地大量口服后,应采用适当的支持疗法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