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 念珠菌病:
- 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
- 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
-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
- 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 隐球菌病:
- 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
- 隐球菌脑膜炎(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 球孢子菌病
- 其他: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
禁忌
- 常见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 过敏反应: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 肝毒性:
- 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
- 肾功能异常: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血液学异常:
- 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相互作用
- 异烟肼或利福平:可影响本品的血药浓度。
- 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如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格列吡嗪):
- 可使此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导致低血糖,需监测血糖并减少剂量。
- 环孢素:
- 高剂量合用时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需监测并调整剂量。
- 氢氯噻嗪: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 茶碱: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需监测茶碱血药浓度。
- 华法林等双香豆素类抗凝药:
- 可增强抗凝作用,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需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 苯妥英钠:可使苯妥英钠血药浓度升高,需监测血药浓度。
注意事项
- 肾功能监测:本品主要自肾排出,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 耐药性:长期预防用药可能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耐药性增加,故需严格掌握指征。
- 肝功能监测:
- 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症状,需立即停用本品。
- 肝毒性药物合用: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长期服用或高剂量使用时,需严密监测肝功能。
- 疗程: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
- 特殊人群:
- 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长期维持治疗。
- 骨髓移植者需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⁹/L以上后7天。
- 血液透析患者: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
- 其他:
- 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 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 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