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 念珠菌病
- 隐球菌病
- 球孢子菌病
- 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成人用量如下:
| 适应症 | 用法用量 |
|---|---|
| 播散性念珠菌病 | 首次剂量0.4g(4粒),以后一次0.2g(2粒),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
| 食道念珠菌病 | 首次剂量0.2g(2粒),以后一次0.1g(1粒),一日1次,至少持续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4粒),一日1次 |
| 口咽部念珠菌病 | 首次剂量0.2g(2粒),以后一次0.1g(1粒),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
|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 | 单剂量0.15g(1.5粒) |
| 预防念珠菌病 | 0.2~0.4g(2~4粒),一日1次 |
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调整:
- 肌酐清除率>50ml/min:常规剂量
- 肌酐清除率11~50ml/min:常规剂量的一半
- 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一次
儿童用药: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不推荐常规使用。
禁忌
- 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 过敏反应: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 肝毒性: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
-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
- 肾功能异常: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血液系统:偶可发生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相互作用
- 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可使本品浓度降低
- 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可能导致低血糖
- 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其毒性反应风险
- 与氢氯噻嗪合用,可使本品血药浓度升高
- 与茶碱合用,可增加其毒性反应
- 与华法林合用,可增强抗凝作用
- 与苯妥英钠合用,可增加其血药浓度
注意事项
- 妊娠期:除非病人患有严重、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本品
- 哺乳期:本品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 儿童:16岁以下儿童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使用
- 肝功能监测:肝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治疗的利害关系
- 药物相互作用:
- 与华法林合用可延长凝血酶原时间
- 与磺酰脲类降糖药合用可能发生低血糖
- 与苯妥英钠合用可增加其血药浓度
- 与茶碱合用可降低其清除率
- 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其血药浓度
- 给药过量:应给予对症治疗,利尿可加快消除,血液透析可使血浆浓度降低约50%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