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255

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感染: - 皮肤感染: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 - 指(趾)甲感染(甲癣) - 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 - 口角炎、外耳炎 2. 由酵母菌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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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感染:
    • 皮肤感染: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
    • 指(趾)甲感染(甲癣)
    • 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
    • 口角炎、外耳炎
  2. 由酵母菌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禁忌

  • 常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
  • 非常罕见:骨盆疼(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相互作用

  1. 可能抑制CYP3A4/2C9酶系统
  2. 口服抗凝剂(如华法林)患者应慎用并监测抗凝效应
  3. 可能增强口服降血糖药或苯妥英的作用
  4. 可使乳胶制品(避孕隔膜、避孕套等)破损,应避免接触

注意事项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洗净
  5. 用于妇科疾病时:
    • 无性生活史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 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 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2. 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治疗
  13. 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