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用法用量(参考)
- 剂量应个体化
- 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
- 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
- 对进行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
- 剂量大于40mg没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
- 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
- 无论进食与否,均可服用
- 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特殊人群用药:
- 儿童:尚未在18岁以下人群中进行奥美沙坦药代动力学研究
- 老年人:
- 最大血浆浓度在年轻成人和老年人(≥65岁)中相似
- 老年人中观察到了轻度蓄积,平均稳态药时曲线下面积(AUCss)高33%,肾清除率减少30%
- 肝功能不全: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AUC和Cmax增高约60%
- 肾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0ml/分钟)患者的AUC约为肾功能正常人的3倍
禁忌
在3275例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评价了安全性,结果显示:
- 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
- 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与剂量、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
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
- 唯一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头晕(3% vs 1%)
- 与安慰剂相似的不良事件: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
发生率0.5-1%的不良事件:
- 胸痛、乏力、疼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恶心、心动过速、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关节疼痛、关节炎、肌肉疼痛、骨骼疼痛、皮疹和面部水肿等
相互作用
- 不通过肝脏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对P450酶没有影响
- 与地高辛、华法令或抗酸剂[Al(OH)3/Mg(OH)2]合用无明显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 肾动脉狭窄: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血尿素氮升高
- 肾功能损害:在严重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中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
- 胎儿/新生儿风险:
- 妊娠期(Ⅱ期和Ⅲ期)使用与胎儿和新生儿损伤有关
- 一旦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
- 曾接触过本品的婴儿应密切监测血压、尿量及血钾
- 血容量不足或低钠:
- 首次服用后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
- 需在严密医疗监护下使用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