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
- 头痛
- 关节痛
- 偏头痛
- 牙痛
- 肌肉痛
- 神经痛
用法用量(参考)
| 年龄 | 体重范围 | 单次用量 |
|---|---|---|
| 1~3岁 | 10~15公斤 | 4毫升 |
| 4~6岁 | 16~21公斤 | 5毫升 |
| 7~9岁 | 22~27公斤 | 8毫升 |
| 10~12岁 | 28~32公斤 | 10毫升 |
注意事项:
-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 24小时内用药不超过4次
禁忌
- 常见:
- 恶心、呕吐
- 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
- 胃肠道溃疡及出血
- 转氨酶升高
- 头痛、头晕、耳鸣
- 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
- 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 罕见:
- 皮疹
- 过敏性肾炎、膀胱炎
- 肾病综合症
- 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 支气管痉挛
相互作用
- 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 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延长凝血酶原时间,增加出血倾向
- 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可能增高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
- 与呋噻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 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能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
- 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
- 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
- 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慎用情况:
- 支气管哮喘
- 肝肾功能不全
- 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 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情况:
- 有消化性溃疡史
- 胃肠道出血
- 心功能不全
- 高血压
- 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
-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