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 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 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用法用量(参考)
- 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
- 剂量范围:每日10-40mg,单次服药
- 初始剂量:10mg,每日一次
- 调整时机:约四周后根据血压反应调整
- 最大剂量:超过每日40mg不增强降压作用
- 联合用药:如单独使用不能完全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剂
- 同时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
- 建议开始治疗前停服利尿剂几天
- 如不能停服利尿剂,初始剂量10mg时应严密观察数小时
- 约4周观察期后血压未控制可恢复利尿剂治疗
- 心力衰竭:
- 初始剂量:10mg,每日一次
- 可逐渐增量至40mg,每日1次
- 应与利尿剂合用
- 即使出现低血压也应谨慎增加剂量
- 特殊人群:
- 老年人及肝或肾功能减退的病人不需降低剂量
禁忌
- 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
- 胰腺炎(极少数病例致命)
- 轻度暂时性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值减少
- 偶见血尿素氮轻度升高
相互作用
- 补钾药和保钾利尿药:增加高钾血症危险,需监测血清钾
- 抗酸药:可能影响吸收,应间隔2小时服用
- 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影响抗高血压作用
- 锂:可能增加血清锂浓度
- 其他抗高血压药:可增强抗高血压药效
注意事项
- 低血压:可能观察到低血压反应
- 肾功能损害:特定患者有增加肾功能障碍的风险
- 类过敏症样反应:避免与高流量透析膜联合治疗
- 血管性水肿:出现症状应立即停止治疗
- 肝功能损害:出现黄疸或肝酶明显升高应停药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