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 念珠菌病:
- 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
- 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
-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
- 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
- 隐球菌病:
- 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
- 隐球菌脑膜炎(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 球孢子菌病
- 替代治疗: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成人剂量:
- 播散性念珠菌病:
- 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
- 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 食道念珠菌病:
- 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
- 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 根据治疗反应,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 口咽部念珠菌病:
- 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
- 疗程至少2周
-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
- 单剂量0.15g
- 预防念珠菌病:
- 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肾功能不全者:
- 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
- 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
小儿用药:
- 治疗方案尚未建立
- 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
禁忌
- 常见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 过敏反应: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 肝毒性:
- 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相互作用
- 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可使本品浓度降低
- 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可能导致低血糖,需监测血糖并调整剂量
- 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需监测并调整剂量
- 与氢氯噻嗪合用:可使本品血药浓度升高
- 与茶碱合用: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需监测茶碱浓度
注意事项
- 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
- 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 长期预防用药可能导致耐药性增加,需严格掌握指征
- 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症状需立即停药
- 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长期用药或大剂量使用时,需严密监测肝功能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