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以下疾病:
- 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 支原体属感染。
-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芽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 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 替代青霉素过敏患者:破伤风、气性坏疽、梅毒、淋病、钩端螺旋体病及李斯特菌感染。
- 辅助治疗:中、重度痤疮。
注意:因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严重,需确认病原菌敏感后方可使用。
禁忌
-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罕见食管炎/溃疡(尤其服药后立即卧床者)。
- 肝毒性:脂肪肝变性(妊娠期风险高),偶见胰腺炎。
- 过敏反应:斑丘疹、红斑、荨麻疹,偶见过敏性休克、光敏反应(需避免日晒)。
- 血液系统: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 中枢神经系统:良性颅内压增高(头痛、视乳头水肿)。
- 二重感染: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耐药菌或真菌感染。
相互作用
与其他药物联用可能发生相互作用,具体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 二重感染:一旦发生需立即停药并治疗。
- 性病治疗: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时需先进行血清学检查。
- 监测要求:长期用药需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功能。
- 肾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通常不影响血尿素氮水平。
- 服药方式:可与食物、牛奶或碳酸饮料同服。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