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适用于同时伴有敏感真菌和敏感细菌感染的皮炎。
用法用量(参考)
- 用法:外用
- 用量:一日2-3次,涂擦患处
- 疗程:最多不超过2周
注意事项:
本品含有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当皮炎消退,即应停用本品。之后根据病情需要换用不含皮质激素的抗真菌和/或抗细菌药物继续治疗。
禁忌
- 外用皮质类固醇:
- 烧伤、瘙痒、刺激、发红
- 毛囊炎、多毛症、座疮样疹
- 色素减退、口周皮炎
- 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浸渍
- 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栗疹
- 制霉菌素:
- 偶有发声刺激和接触性皮炎
- 新霉素:
- 可出现迟发性超敏反应
- 长期使用有致敏作用
- 大面积使用或用于破损皮肤具有耳毒性或肾毒性风险
- 短杆菌肽:
- 偶尔有过敏反应
- 儿童患者:
- 肾上腺抑制表现(线性生长迟缓,体重增加迟缓,血浆皮质醇水平低等)
- 颅内高压表现(齿门隆起,头疼和双侧视乳头水肿)
相互作用
- 尚未明确
注意事项
- 应避免接触口腔、鼻部等黏膜
- 长期使用会导致不敏感细菌和霉菌等的过量生长,引起二重感染
- 仅在同时伴有敏感真菌和敏感细菌感染的皮炎患者方可使用
- 新霉素能引起肾中毒和耳中毒,大面积烧伤、营养性溃疡等病人应慎用
- 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及长期使用
- 有明显循环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 发生过敏反应或刺激现象应立即停用
- 涂药处若有不良反应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师
- 避免使用封闭敷料
- 可能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库欣综合征等全身反应
- 使用大剂量强效外用类固醇后应定期评估相关指标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