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 作为二级预防,降低心肌梗死死亡率
- 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合用)
- 劳力型心绞痛
- 控制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与儿茶酚胺有关或洋地黄引起的心律失常
禁忌
- 常见:眩晕、神智模糊(尤见于老年人)、精神抑郁、反应迟钝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昏(低血压所致);心率过慢(<50次/分钟)
- 较少见:支气管痉挛及呼吸困难、充血性心力衰竭
- 罕见:发热和咽痛(粒细胞缺乏)、皮疹(过敏反应)、出血倾向(血小板减少)
- 持续存在需警惕:雷诺氏征样四肢冰冷、腹泻、倦怠、眼口或皮肤干燥、恶心、指趾麻木、异常疲乏等
相互作用
- 与利血平合用:可导致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缓等
-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致极度低血压
- 与洋地黄合用:可发生房室传导阻滞
- 与钙拮抗剂合用:需警惕对心肌和传导系统的抑制
- 与肾上腺素等拟交感胺类合用:可引起显著高血压
- 与氟哌啶醇合用:可导致低血压及心脏停博
- 与氢氧化铝凝胶合用:可降低肠吸收
- 与酒精合用:减缓吸收速率
- 与西咪替丁合用:可增加血药浓度
- 可影响血糖水平,与降糖药同用需调整剂量
注意事项
- 可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后者可延缓肝内代谢,提高生物利用度
- 剂量必须个体化,首次使用需从小剂量开始
- 血药浓度不能完全预示药理效应,应根据心率及血压等临床征象指导用药
- 冠心病患者不宜骤停,否则可能出现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动过速
- 甲亢病人也不可骤停,否则症状可能加重
- 长期用药者撤药须逐渐递减剂量,至少经过3天,一般为2周
- 长期应用可能出现心力衰竭,可用洋地黄甙类和/或利尿剂纠正
- 可引起糖尿病患者血糖降低,需定期检查血糖
- 应定期检查血常规、血压、心功能、肝肾功能等
- 对多项实验室检查结果有干扰作用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