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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J20160501/国药准字HJ20181215

- 抑郁发作 - 强迫症 - 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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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抑郁发作
  • 强迫症
  • 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用法用量(参考)

  • 抑郁症发作:建议起始剂量为晨服20mg。如数周后症状无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如改为1天2次,早、午各服20mg)
  • 神经性贪食症: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60mg
  • 强迫性障碍: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20-60mg

禁忌

  • 约有4%的病人会发生皮疹或荨麻疹
  • 约有1%的病人服用后发生躁狂或轻躁症
  • 可能出现自杀倾向(高危病人需严密监视)

相互作用

  •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TCA)合用会使TCA血药浓度升高2倍以上
  • 与苯妥英合用会增加苯妥英血药浓度并可能出现中毒症状
  • 与锂剂合用可能增加或降低锂的血中浓度
  • 与安定合用可能延长安定的半衰期
  • 可能增加与血浆蛋白结合药物或经P450 Ⅱ D6代谢药物的血中浓度

注意事项

  1. 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
  2. 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
  4. 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5. 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停用本药5周后方可换用MAOI
  6. 慎用于有过敏反应史、心脏梗塞和其他未经控制的心血管疾病、惊厥性疾病、糖尿病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