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
- 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
- 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
- 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 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法用量(参考)
- 成人:一日0.8~1.2g,较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
- 儿童:按体重一日30mg/kg
- 用法:均分3~4次于空腹时服用(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
禁忌
- 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 肝毒性: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少见,偶见黄疸。
- 听力影响:大剂量服用本品,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 过敏反应:偶见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 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相互作用
- 本品不影响肝脏药物代谢酶作用,与茶碱、口服避孕药和环孢素等无配伍禁忌。
- 与青霉素类合用时可能干扰后者的杀菌活性。
- 对氨茶碱等药物的体内代谢影响不明显。
注意事项
- 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 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 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 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
- 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
- 可能使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 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差异,建议进行药敏测定。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