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
- 念珠菌病:
- 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
- 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
-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
- 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的预防用药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成人剂量:
| 适应症 | 首次剂量 | 维持剂量 | 疗程 | 备注 |
|---|---|---|---|---|
| 播散性念珠菌病 | 0.4g | 一次0.2g,一日1次 | 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 - |
| 食道念珠菌病 | 0.2g | 一次0.1g,一日1次 | 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 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
| 口咽部念珠菌病 | 0.2g | 一次0.1g,一日1次 | 至少2周 | - |
|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 | 单剂量0.15g | - | 单次 | - |
| 预防念珠菌病 | - | 0.2~0.4g,一日1次 | 根据指征 | - |
禁忌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地耐受,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
- 胃肠道反应:恶心、腹痛、腹泻、胃肠胀气
- 皮肤反应:皮疹
- 肝功能异常:偶见谷丙转氨酶升高
相互作用
- 降低氟康唑浓度:
- 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时
- 增加低血糖风险:
- 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格列吡嗪等)合用时,需监测血糖并减少降糖药剂量
- 增加环孢素毒性:
- 高剂量与环孢素合用时,需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 升高氟康唑浓度:
- 与氢氯噻嗪合用
- 升高茶碱浓度:
- 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可能导致毒性反应
注意事项
- 妊娠期使用:
- 动物试验中,高剂量可致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
- 除非患者患有严重、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 孕妇禁用
- 哺乳期使用:
- 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
- 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如需使用应暂停哺乳
- 儿童使用:
- 16岁以下儿童使用资料有限
- 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且无其他合适药物时,才考虑使用
- 小儿不宜应用
- 老年患者:
- 肾功能无减退者无须调整剂量
- 肾功能减退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 肝功能监测:
- 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治疗的利害关系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