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用法用量(参考)
- 口服:一次2片
- 用药方案: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
- 疗程:1-5日为一个疗程
- 注意事项: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禁忌
- 过敏反应:药疹、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 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
-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易发生
-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 肝脏损害: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 肾脏损害: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
-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 其他: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等)、口干
相互作用
- 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 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两者相互拮抗
- 可取代其他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需调整剂量: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等
- 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造血系统不良反应
- 与避孕药长时间合用可降低避孕可靠性
- 与溶栓药物合用可能增大毒性作用
- 与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高肝毒性发生率
- 与光敏药物合用可能增强光敏作用
- 不宜与乌洛托品、抗肿瘤药、氨苯砜等合用
注意事项
-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过敏者可能对其他磺胺药也过敏
- 肝功能损害: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 肾功能损害:服用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长期大剂量服用应同服碳酸氢钠
- 特殊人群: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慎用或避免应用;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
- 其他注意事项: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