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准字H21024373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4373

适用于以下感染性疾病的治疗: - 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 皮肤软组织感染:蜂窝组织炎、炭疽 - 特殊感染:猩红热、白喉、气性坏疽、破伤风、梅毒、李斯特菌病 - 其他: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 **相关科室**:耳鼻喉科、呼吸内科、普外科、血管外科、传染病科、性病科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8/6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有不适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就医并遵循专业医生建议。

适应症

适用于以下感染性疾病的治疗:

  • 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 皮肤软组织感染:蜂窝组织炎、炭疽
  • 特殊感染:猩红热、白喉、气性坏疽、破伤风、梅毒、李斯特菌病
  • 其他: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
    相关科室:耳鼻喉科、呼吸内科、普外科、血管外科、传染病科、性病科

禁忌

  1. 肝毒性(较常见):
    • 症状:乏力、恶心呕吐、腹痛、黄疸等
    • 实验室检查可见胆汁淤积,停药后可恢复
  2. 胃肠道反应
    • 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食欲减退
    • 发生率与剂量相关
  3. 耳毒性(大剂量≥4g/日时):
    • 听力减退(血药浓度>12mg/L易发)
    • 老年及肝肾功能不全者风险增加
  4. 过敏反应(0.5%-1%):
    • 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
  5. 其他
    • 心律失常
    • 口腔/阴道念珠菌感染

相互作用

可能与其他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合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 治疗链球菌感染需持续≥10天,预防急性风湿热
  2. 严重肾功能损害者需调整剂量
  3. 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肝功能
  4. 红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现象
  5. 建议进行药敏试验指导用药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