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
- 关节痛
- 神经痛
- 肌肉痛
- 偏头痛
- 头痛
- 痛经
- 牙痛
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参考)
口服:
- 成人一次2粒(0.2g)
- 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
- 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禁忌
- 常见:
- 恶心、呕吐
- 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
- 胃肠道溃疡及出血
- 转氨酶升高
- 罕见:
- 皮疹
- 过敏性肾炎、膀胱炎
- 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 支气管痉挛
相互作用
- 与酒精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同用:
- 增加胃肠道副作用
- 有致溃疡的危险
- 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可增加肾脏毒性
- 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
- 药效不增加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
- 与抗凝药(肝素、双香豆素等)及抗血小板药同用:
- 增加出血危险
- 与地高辛同用:
- 可增加地高辛血浓度
- 需调整地高辛剂量
- 与抗糖尿病药同用:
- 可增强降糖作用
- 与丙磺舒同用:
- 降低本品排泄
- 宜减少本品剂量
- 与甲氨蝶呤同用:
- 降低甲氨蝶呤排泄
- 不宜与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 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
- 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 可能导致溃疡
- 与抗高血压药同用:
- 降低降压效果
- 与呋塞米同用:
- 减弱排钠和降压作用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
- 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
- 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
- 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 慎用人群:
- 60岁以上老年人
- 支气管哮喘患者
- 肝肾功能不全者
- 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者(如血友病)
- 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的情况:
- 有消化性溃疡史
- 胃肠道出血
- 心功能不全
- 高血压
-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需立即停药的情况:
-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胸痛、气短、无力
- 言语含糊
- 皮疹或过敏症状(首次使用时)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