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烟肼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0184

异烟肼是一种具有杀菌作用的合成抗菌药,只对分枝杆菌有效。其作用机制可能是抑制敏感细菌分枝菌酸的合成而使细胞壁破裂。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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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1. 治疗用途: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 预防用途: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适用于以下情况:
    • 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
    • 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
    • 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
    • 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用法用量(参考)

  • 预防
    • 成人:一日0.3g,顿服;
    • 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顿服。
  • 治疗
    • 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0.3g;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每周2~3次。
    • 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禁忌

  • 发生率较多者
    • 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
    • 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
    • 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
  • 发生率极少者
    • 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
    • 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
    • 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相互作用

  1. 酒精:服用异烟肼时每日饮酒,易引起本品诱发的肝脏毒性反应,并加速异烟肼的代谢。
  2. 含铝制酸药:可延缓并减少异烟肼口服后的吸收,使血药浓度减低。
  3. 抗凝血药:与异烟肼同时应用时,由于抑制了抗凝药的酶代谢,使抗凝作用增强。
  4. 环丝氨酸:同服时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头昏或嗜睡)。
  5. 利福平:合用时可增加肝毒性的危险性,尤其是已有肝功能损害者或为异烟肼快乙酰化者。
  6. 维生素B6:异烟肼为维生素B6的拮抗剂,可增加维生素B6经肾排出量,因而可能导致周围神经炎。
  7. 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时,可增加异烟肼在肝内的代谢及排泄,导致后者血药浓度减低而影响疗效。
  8. 其他:与阿芬太尼、双硫仑、安氟醚、乙硫异烟胺、酮康唑、咪康唑、苯妥英钠、氨茶碱、对乙酰氨基酚、卡马西平等药物合用时需注意相互作用。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 对诊断的干扰
    • 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
    • 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3. 慎用人群
    • 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
    • 严重肾功能损害者。
  4. 视神经炎监测: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 中毒处理: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