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530

1. **真菌感染**: - 皮真菌、酵母菌等引起的皮肤及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甲癣等)。 - 皮肤或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2. **细菌继发感染**: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感染。 3. **妇科感染**:由念珠菌或革兰阳性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及继发感染。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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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1. 真菌感染
    • 皮真菌、酵母菌等引起的皮肤及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甲癣等)。
    • 皮肤或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
  2. 细菌继发感染: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感染。
  3. 妇科感染:由念珠菌或革兰阳性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及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参考)

  • 皮肤感染
    每日早晚各1次涂于患处,症状消失后(通常2~5周)需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 指(趾)甲感染
    每日1次涂于患甲,患甲松动后(约2~3周)继续用药至新甲生长,疗程约7个月。
  • 念珠菌阴道炎
    每晚睡前用涂药器将约5克药膏挤入阴道深处,连续使用2周(月经期可用)。

禁忌

偶见过敏反应、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相互作用

与其他药物联用时可能发生相互作用,详情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1. 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
  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3. 念珠菌病治疗期间避免密封包扎,以防致病菌生长。
  4. 用药部位出现红肿、烧灼感应立即停药并洗净,必要时咨询医师。
  5. 妇科使用
    • 无性生活史女性需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用药期间注意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年人用药安全性尚未明确。
  7. 性状改变或过期时禁用。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