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满/美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74081(原国药准字H10960010)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 2. **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5/21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有不适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就医并遵循专业医生建议。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

  1.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宫内感染、肾盂肾炎、肾盂炎、肾盂膀胱炎等。
  2. 浅表性化脓性感染:痤疮、扁桃体炎、肩周炎、毛囊炎、脓皮症、疖、疖肿症、痈、蜂窝组织炎、汗腺炎、皮脂囊肿粉瘤、乳头状皮肤炎、甲沟炎、脓肿、鸡眼继发性感染、咽炎、泪囊炎、眼睑缘炎、麦粒肿、牙龈炎、牙冠周围炎、牙科性上腭窦炎、感染性上腭囊肿、牙周炎、外耳炎、外阴炎、阴道炎、创伤感染、手术后感染。
  3. 深部化脓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结)炎、颌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 呼吸系统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炎、细菌性肺炎、异型肺炎、肺部化脓症。
  5. 梅毒
  6. 耳鼻喉感染:中耳炎、副鼻窦炎、颌下腺炎。
  7. 消化系统感染:痢疾、肠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胆管炎、胆囊炎。
  8. 腹膜炎
  9. 败血症、菌血症

用法用量(参考)

  • 成人:首次剂量为0.2克,以后每12或24小时再服用0.1克,或遵医嘱。
  • 寻常性痤疮:每次50毫克,一日2次,6周为一疗程。

禁忌

  1. 菌群失调:较为多见,可能导致维生素缺乏、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以及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
  2. 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
  3. 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
  4. 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
  5. 牙齿和骨发育影响: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
  6. 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
  7. 前庭功能紊乱: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呈剂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最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
  8. 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9. 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
  10. 颅内压升高:偶见呕吐、头痛、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前囟膨隆等,应立即停药。
  11. 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12. 皮肤反应: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偶见剥脱性皮炎、混合性药疹、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长期服用可能导致指甲、皮肤、粘膜处色素沉着。
  13. 其他:偶有头晕、倦怠感等。长期服用可能使甲状腺变为棕黑色,甲状腺功能异常少见。罕见听力受损。

相互作用

  1. 由于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滞性,故与抗凝血药合用时应降低抗凝血药的剂量。
  2. 制酸药(碳酸氢钠)可使本品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应避免同时服用。
  3. 与含铝、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可形成不溶性综合物,使本品的吸收减少。
  4. 与降血脂药物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合用时,可能影响本品的吸收。
  5. 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可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药浓度降低,故合用时需调整本品的剂量。
  6. 全麻药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导致致病性的肾毒性。
  7. 本品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活性,应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
  8. 与强利尿药(如呋噻米等)合用可加重肾损害。
  9. 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可加重肝损害。
  10. 和口服避孕药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注意事项

  1. 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慎用。
  2. 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
  3. 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
  4. 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
  5. 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
  6. 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行血清学检查,并至少进行4个月。
  7.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应低于常用剂量,如需长期治疗,应监测血药浓度。
  8.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9. 本品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药后应避免日晒。
  10.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 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可能使测定结果偏高;
    • 可能使碱性磷酸酶、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11. 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