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 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 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 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 系统性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参考)
为达到最佳吸收,用餐后立即给药,加水搅拌溶解均匀后口服。
- 念珠菌性阴道炎:
- 每次200mg,每日二次,疗程为1日
- 或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3日
- 花斑癣: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7日
- 皮肤真菌病:
- 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 高度角化区(如足底部癣、手掌部癣)需延长治疗15日
- 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15日
- 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日一次,疗程为21日
- 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艾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剂量可加倍
禁忌
- 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
- 少见: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
- 个别报告: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征(重症多形红斑)
- 长期治疗(约一个月以上):可能出现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相互作用
- 诱酶药物(如利福平和苯妥英):可明显降低本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应监测血浆浓度
- 蛋白结合方面:与丙咪嗪、心得安、安定、西咪替丁、消炎痛、甲糖宁和磺胺二甲基嘧啶之间无相互作用
- 代谢影响:能抑制由细胞色素3A酶催化的药物代谢,导致药物作用的增加和/或延长
注意事项
- 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 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 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排泄减慢,建议监测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剂量
- 育龄妇女使用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 胃酸降低会影响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颗粒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