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主要适应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者:
-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素类物质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 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 球孢子菌病。
-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预防念珠菌感染的治疗。
- 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禁忌
- 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 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处红斑。
- 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神经系统反应:可见头晕、头痛。
- 肾功能异常: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如艾滋病和癌症),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 血液系统反应: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相互作用
- 本品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时,可使本品的浓度降低。
- 本品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如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等)合用时,可使此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可能导致低血糖,因此需监测血糖,并减少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的剂量。
- 高剂量本品和环孢素合用时,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必须在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 本品与氢氯噻嗪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 本品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可导致毒性反应,故需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 本品与华法林等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时,可增强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的抗凝作用,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使用。
- 本品与苯妥英钠合用时,可使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升高,故需监测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
注意事项
- 妊娠期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 哺乳期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 儿童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 肝功能监测: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