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乙红霉素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0223

琥乙红霉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体内水解后释放出红霉素而起抗菌作用。其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较强抗菌作用,对部分革兰阴性菌及非典型病原体(如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等)也有效。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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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儿童及成年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的下列感染治疗:

  1. 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2. 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
  3. 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4. 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
  5. 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
  6. 肺炎支原体肺炎
  7. 肺炎衣原体肺炎
  8. 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9. 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10. 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11. 空肠弯曲菌肠炎
  12. 百日咳
  13. 军团菌病
  14. 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15. 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用法用量(参考)

  • 常规剂量
    • 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
    • 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
  • 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 百日咳: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禁忌

  1. 肝毒性反应:较其他红霉素制剂多见,表现为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
  2. 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相关)
  3. 听力损害:大剂量(≥4g/日)应用时可能引起,尤其肝肾功能不全或老年患者
  4. 过敏反应: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 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相互作用

  1. 可增加卡马西平、丙戊酸、芬太尼的血药浓度
  2. 与抗组胺药(阿司咪唑、特非那定)合用增加心脏毒性
  3. 可增加环孢素肾毒性
  4. 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
  5. 可能干扰青霉素的杀菌作用
  6. 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增加出血风险)
  7. 可升高氨茶碱血药浓度(需调整剂量)
  8. 可能增强其他肝毒性药物的毒性
  9. 大剂量时可能增加耳毒性药物的不良反应
  10. 可抑制洛伐他汀代谢(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
  11. 可增强咪达唑仑或三唑仑的作用

注意事项

  1. 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急性风湿热发生
  2. 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适当减量
  3. 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查肝功能
  4. 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者可能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过敏
  5. 不同细菌对红霉素敏感性存在差异,建议做药敏测定
  6. 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