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
- 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 支原体属感染
- 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芽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 回归热
- 布鲁菌病(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 霍乱
- 兔热病
- 鼠疫(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 软下疳
- 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李斯特菌感染
- 可用于中、重度痤疮患者作为辅助治疗
注意: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
用法用量(参考)
- 第一日: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
- 维持剂量:按体重2.2~4.4mg/kg,一日1次;或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
- 注意:体重超过45kg的小儿用量同成人
禁忌
-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
- 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偶可发生胰腺炎
- 过敏反应:斑丘疹、红斑、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等,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
- 光敏现象:服用期间应避免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
- 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等
- 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 二重感染:长期应用可发生耐药菌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
- 其他: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等
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注意事项
- 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治疗
- 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
- 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功能
- 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通常不引起血尿素氮升高
- 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