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
- 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
- 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
- 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 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
用法用量(参考)
- 常规剂量: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
- 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 百日咳: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禁忌
- 肝毒性反应:较其他红霉素制剂多见,表现为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
- 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相关)
- 听力减退:大剂量(≥4g/日)应用时可能出现,尤其肝肾功能不全或老年患者
- 过敏反应: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0.5%~1%)
- 其他:偶见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相互作用
- 与抗癫痫药:可升高卡马西平、丙戊酸血药浓度
- 与阿芬太尼:延长其作用时间
- 与抗组胺药:增加心脏毒性风险(如阿司咪唑、特非那定)
- 与环孢素:增加肾毒性风险
- 与抗菌药:与氯霉素、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
- 与青霉素:不宜联用于需快速杀菌的感染(如脑膜炎)
- 与华法林:延长凝血酶原时间(老年患者需特别注意)
- 与茶碱类:增加氨茶碱毒性(合用时需调整剂量)
- 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可能增强肝毒性
- 与耳毒性药物:可能增加耳毒性(尤其肾功能减退者)
提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注意事项
- 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急性风湿热发生
- 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适当减量
- 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查肝功能
- 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者可能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过敏
- 建议进行药敏测定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