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 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参考)
- 成人:每次0.2g(1粒),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
- 高龄患者:推荐剂量为一次一粒,每12小时一次。
- 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禁忌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
-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
- 过敏反应: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皮疹、瘙痒、红斑等
- 神经系统: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失眠、头晕、头痛等
- 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 肝脏:一过性肝功能异常(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
- 血液系统: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
上述不良反应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相互作用
- 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 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 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 与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低血糖,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
- 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治疗期间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 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治疗措施。
- 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出现相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