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 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用法用量(参考)
- 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
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550mg(12片),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递增至一次2550mg,治疗剂量一日400600mg(16~24片)。 - 其他精神病:剂量应偏小。
- 体弱者:剂量应偏小,缓慢加量。
- 止呕:一次12.5
25mg(半片1片),一日2~3次。
禁忌
- 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
- 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
- 锥体外系反应(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 长期大量服药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血浆泌乳素浓度增加(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 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
- 少见骨髓抑制。
- 偶发癫痫、过敏性皮疹、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相互作用
- 与乙醇或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会增强中枢抑制作用。
- 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
- 与舒托必利合用可能引发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尖端扭转)。
- 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会加重不良反应。
- 与碳酸锂合用可致血锂浓度增高。
- 抗酸剂降低吸收,苯巴比妥加快排泄(减弱抗精神病作用)。
-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会加重抗胆碱作用及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 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患者慎用。
- 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药。
- 出现过敏性皮疹或恶性综合征需立即停药并处理。
- 用药后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滴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
- 肝肾功能不全者减量。
- 癫痫患者慎用。
- 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 对晕动症呕吐效果差。
-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