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用法用量(参考)
- 治疗精神分裂症:
- 起始剂量:一次2至4mg,一日2至3次
- 常用量:逐渐增加至一日10至40mg
- 维持剂量:一日4至20mg
- 治疗抽动秽语综合症:一次1至2mg,一日2至3次
禁忌
- 锥体外系反应较重且常见,急性肌张力障碍在儿童和青少年更易发生,出现明显的扭转痉挛,吞咽困难,静坐不能及类帕金森病。
- 长期大量使用可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
- 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便秘、出汗等。
-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 少数病人可能引起抑郁反应。
- 偶见过敏性皮疹、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相互作用
- 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合用,中枢抑制作用增强。
- 与苯丙胺合用,可降低后者的作用。
- 与巴比妥或其他抗惊厥药合用时:可改变癫痫的发作形式;不能使抗惊厥药增效。
- 与抗高血压药物合用时,可产生严重低血压。
- 与抗胆碱药物合用时,有可能使眼压增高。
- 与肾上腺素合用,由于阻断了受体,使受体的活动占优势,可导致血压下降。
- 与锂盐合用时,需注意观察神经毒性与脑损伤。
- 与甲基多巴合用,可产生意识障碍、思维迟缓、定向障碍。
- 与卡马西平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效应减弱。
- 饮茶或咖啡可减低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
注意事项
- 慎用情况:心脏病尤其是心绞痛、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抑制、癫痫、肝功能损害、青光眼、甲亢或毒性甲状腺肿、肺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尿潴留。
- 监测要求: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 其他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孕妇慎用
- 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儿童用药参考成人剂量,酌情减量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