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帕沙星分散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187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 1. **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 2. **肠道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伤寒、感染性肠炎、沙门菌肠炎等 3. **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

作者/编辑: 方舟健康百科编辑部更新: 2026/8/18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如有不适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就医并遵循专业医生建议。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

  1. 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
  2. 肠道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伤寒、感染性肠炎、沙门菌肠炎等
  3. 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

用法用量(参考)

  • 用法:口服,温开水吞服或将药片用温开水分散后服用
  • 用量:成人一次0.1~0.3g(1~3片),最多不超过0.4g(4片),一日1次
  • 疗程:一般为5~10日,可根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

禁忌

  1. 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上腹部不适、软便、腹泻、腹胀、便秘、血便、口腔炎等
  2. 过敏反应:皮疹、发热、局部发红、水肿、瘙痒、水疱、红斑、光敏反应、充血等
  3. 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昏、烦燥、失眠、痉挛、震颤等
  4. 实验室检查异常:GOT、GPT、ALP、LDH、BUN、γ-GTP、血肌酐及总胆红素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和血小板降低等;国外有QT轻度延长的报告
  5. 其他:偶见肌腱炎、假膜性肠炎、间质性肺炎、休克、过敏综合征(呼吸困难、浮肿、声音嘶哑、潮红、瘙痒症等)、眼粘膜综合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低血糖、麻木感、不舒服感、疲倦感等

相互作用

  1. 与非甾体抗炎药合用可能引起痉挛
  2. 与含铝、镁、铁的抗酸药和硫糖铝合用可降低吸收(应间隔4小时服用)
  3. 不影响茶碱、咖啡因、法华林、西米替丁的血浆浓度
  4. 与地高辛、丙磺舒合用不影响本品药代动力学
  5. 服用本品4小时后才可服用含金属离子的营养剂和含锌、铁、钙的维生素
  6. 不宜与阿司咪唑、特非那丁、西沙必利、红霉素、喷他脒、吩噻嗪、三环类抗忧郁药、丙吡胺、胺碘酮合用

注意事项

  1. 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
  2. 用药期间应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出现光敏症状(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 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
  4. 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
  5. 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患者,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
  6. 老年患者应慎用,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
  7. 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吸收
  8. 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何时应就医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症状加重,请及时就医

常见问题解答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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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

司帕沙星分散片是一种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

关键信息

  • 药物成分
    主要成分为司帕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抗生素。
  • 适应症
    1. 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扁桃体炎、肺炎等。
    2. 肠道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伤寒等。
    3. 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
  •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一次,每次0.1~0.3g,疗程通常为5~10天,需根据病情调整。
  • 禁忌人群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具体用药请遵医嘱,出现不良反应需及时就医。

参考来源

1司帕沙星分散片药品说明书

总体概述

司帕沙星分散片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

关键信息

  • 药物分类
    本品为第三代氟喹诺酮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发挥杀菌作用。
  •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系统、肠道、胆道等轻中度感染(如肺炎、伤寒、胆囊炎等)。
  • 特殊提示
    18岁以下青少年、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因可能影响软骨发育。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如有具体病情或用药疑问,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参考来源

1氟喹诺酮类抗生素药理特性研究资料

总体概述:司帕沙星分散片的服用方法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医生指导来确定。以下是关于该药物服用方法的详细信息。

关键信息分层阐述

  • 服用方法
    • 温开水吞服或将药片用温开水分散后服用。
    • 成人一次0.1~0.3g(1~3片),最多不超过0.4g(4片),一日1次。
    • 疗程一般为5~10日,可根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 注意事项
    • 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
    • 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
    • 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
    • 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
    • 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

安全提示

温馨提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如有具体病情或用药疑问,请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